本文目录一览:
- 1、世界十大罪犯
- 2、最高刑可判死刑的罪有哪些
- 3、全球最大的罪名
- 4、说说世界上著名的几件犯罪案件(越多越好)?
- 5、英法联军入侵北京火烧圆明园所犯下的滔天大罪
世界十大罪犯
肢解者杰克
杰克只是一个设想的名字,为什么将他排在第一呢,因为我们在世界的每处地方几乎都能听见他的名字,描写恶魔杰克的书多的数不胜数。肢解者杰克其实是个不知名的谋杀者,他至少在伦敦杀死过五名**。她们的尸体都被肢解,许多器官被移出,现场简直掺不忍睹,但最终没能逮住这名罪犯,只能从部分情况断定他是一名医生或医学院学生。
2.新奥尔良的带斧头的人
这个人可能是白人,他对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了8个意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用斧头将熟睡的人劈死。但是这样的谋杀在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也许他死了或是其他原因。这件案子警方没能破获,他的动机无人能知,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3.月光下的谋杀者
这件事被收进了《谋杀百科全书》,书上称这个谋杀者是性虐待狂,但似乎没有证据可以说明这点。1946年上半年,在阿肯色的一些小镇里共有两个男婴和三个女婴被杀,他们都是在满月的那天晚上被谋杀。警方一直未能破获,但在最后一次谋杀事件几天后,一个很有嫌疑的男人自己趴在铁轨上,自杀身亡,为什么说他很有嫌疑,因为他死后这案件就再没发生。
4.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
这个人是个很有力气的人。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起,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件案子仍是未能破获,但在1937年突然停止,他的犯罪动机,甚至此人是男是女都无人知晓,只是专业人士分析,此人应该为男性,生活孤独,甚至可能是个同性恋者。
5.莉齐凶杀案
莉齐是个32岁的老女人,她的父亲与继母均身中数百刀而身亡,尸体血肉模糊凶手手法残忍无比。这是此十大案件中唯一可能决定凶手的案件,但在审理期间她一直不承认,最后不得不宣布她无罪。
6.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案
此案件极其神秘,本来它是应该能侦破的,但到今日却依然是个谜。在1934年6月17日,布赖顿火车站旁边停着一辆卡车里飘出阵阵气味。警方在里面发现一具女尸,20多岁,从衣着打扮看显然是个上流社会的姑娘,而且有三个月身孕。尽管全英国的警方都尽了力,但居然没能把这个死者的身份弄明。她身上还涂有橄榄油,是为了防止出血的,看来谋杀者是个懂医的人。有证据显示这卡车曾今经过伦敦桥。警方调查了多年,却既没有卡车主人资料,也没查清死者身份,对凶手更是没有半点头绪。因此,后来有人称这一案件为“完美的谋杀”。
7.缺页疑案
1947年1月发生在洛杉机的案件,从心理学角度看是很有趣的。这次谋杀非常残忍,尸体从腰部被切成两段,被害的女性活着时曾被到挂着,受了百般凌辱。凶手在案发后将死者的通讯录邮寄给了警方,警方调查了上面每一个人,但毫无进展。最后专家验证这本通讯录时,才发现少了一页,从外边竟也看不出,警方被愚弄了。
8.华莱士案件
这案件看来就想侦探故事。一天,华莱士(当然不是打篮球那两个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起拜访某个人。华莱士走后,他的妻子就在家里被人残酷的杀害了,而谋杀动机无法判断。华莱士所去的地方是个假地址。华莱士本人也受到了审讯,但无法裁定他有罪。警方对此案简直就是毫无头绪,无法找到哪怕一点与此凶杀有关的资料。
9.墨儿本的神秘案件
1953年9月12日,住在澳大利亚墨儿本的14岁女孩雪莉应邀去参加她的第一个成人晚会。邀请她的那个男孩和她约好晚8点在里奇蒙车站会面,那里里墨儿本不远。但她没到那里。而第二天早晨,有人在离墨儿本40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她的全裸尸体。她是被人用啤酒瓶咂死的,虽然她衣服的碎片遍地都是,但她却没有被**的痕迹。这一案件的神秘之处在于。当母亲晚上7时将她送到车站直到第二天早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是个文静腼腆的女孩,决不会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而另一方面,当她和母亲告别时曾今说个是去里奇蒙车站见男友。而她死的地方和那儿根本就是相反的方向。对此,警方一直无法解释。
10.泰晤士河女尸案
当地报纸将做案者称为“剥去尸体衣服的杰克”这一案件是1959年6月到1965年2月在伦敦发生的,死者全是**,而且都是被勒住颈项窒息而死的。有人猜测凶手是一个很出名的拳击手弗雷得,他也恰恰是在谋杀终止后不久死去的。谋杀者显然是单独行动的,据目击者称,他驾驶着一辆大棚车,在伦敦兜来兜去。在其中一个案例中,警方曾追踪到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地方——在伦敦工业区的一个仓库中,但线索到此中断。负责这案件的警官约翰称凶手是畏罪自杀的,但在法律上,却不是这样一个说发。
[img]最高刑可判死刑的罪有哪些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罪名(54个)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4.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3个)
24.走私武器、弹药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无)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1个)
27.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无)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无)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无)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8.故意杀人罪
29.故意伤害罪
30.强奸罪
31.绑架罪
32.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
33.抢劫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34.暴动越狱罪
35.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
3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2个)
37.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8.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无)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39.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0.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
41.贪污罪
42.受贿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43.战时违抗命令罪
44.隐瞒、谎报军情罪
45.拒传、假传军令罪
46.投降罪
47.战时临阵脱逃罪
48.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49.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50、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51、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52、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53、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54、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适用条件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适用标准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限制性规定
1.适用条件限制。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全球最大的罪名
全球最大的最多的罪名应该属于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自古以来都是一直存在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说世界上著名的几件犯罪案件(越多越好)?
膛手杰克(1888) 杰克只是一个设想的名字,为什么这里将他排在第一呢,因为我们在世界的每处地方几乎都能听见他的名字,描写恶魔杰克的书多得数不胜数。开膛手杰克是个不知名的谋杀者,他至少在伦敦杀死过5个妓女。她们的尸体都被肢解,钗h器官被除去,这些都说明凶手是一个医生或医学院的学生。 新奥尔良的斧头杀人魔(1918—1919) 这可能是个白人,他对义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害了8个义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又用斧头将里面睡觉的人砍死。但是这样的谋杀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钗]为这个带斧头的人死了——他的谋杀动机究竟是什么无人知道,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月光下的谋杀者(1946) 这一事件被收进《谋杀百科全书》,书上称这个谋杀者是“虐待狂”,但似乎并无证据可以说明这一点。1946年上半年,在阿肯色的一些小镇里共有3个男人和2个女人被杀,他们都是在满月的那天晚上被谋杀的。在最后一次谋杀事件的几天后,一个很有嫌疑的人自己趴在铁轨上,自杀身亡了 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1933—1937) 这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家伙。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块,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样相同的谋杀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凶手自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6�1内斯负责侦察这件案子。)据分析,这个谋杀者可能住在一个平静街区的房子里,他肯定有一辆汽车,但非常可能没有妻小——或者是个同性恋者。 莉齐�6�1鲍顿(1892) 有很多人相信是莉齐进行了这次谋杀,虽然她始终没有承认,陪审团也得出了她无罪的结论。莉齐�6�1鲍顿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她被指控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虽然她最后无罪获释,但人们知道,她对继母一直怀恨在心,而在谋杀发生的前一天,她曾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 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案(1934) 这也是最神秘的谋杀案之一,本来它是应该能侦破的,但直到今日却还依然是个谜。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赖顿火车站旁停着的一辆卡车里飘出阵阵气味,引起人们的怀疑。警方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20多岁,从衣着打扮看显然是个上流社会的姑娘,而且还有3个月的身孕。尽管全英国的警察都尽了力,但是这个死者的身份始终都没能得到证实。她的身上还涂着橄榄油,是为了防止出血而涂的,看来谋杀者是一个懂医的人。有证据显示这辆卡车曾经过伦敦桥。警方调查了很多年,但既没有发现谋杀者的线索,也没能查清死者的身份,虽然他们双方可能都属于“有闲阶级”。而弄不清死者的身份似乎更是一件令人气馁的事情。后来,人们将这一案件形容为“完美的谋杀”。 缺页疑案(1947) 1947年1月发生在洛杉矶的案件,从心理学角度看是很有趣的。这次谋杀非常残忍——尸体从腰部被切成两段,被害的姑娘(伊丽莎白�6�1肖特)活着时曾被倒挂着,受了百般凌辱。警察始终未能找到凶手。事实上,凶手在事后将死者的一本通讯录寄给了警察局,警方调查了上面的每一个人,但毫无结果。最后,警方发现通讯录中有一页已被人撕去了。 华莱士案件(1931) 朱莉娅�6�1华莱士被谋杀一案,读起来很像一个侦探故事。这天,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去拜访某个人。华莱士先生走后,他的妻子就在家里被人残酷地杀害了,而谋杀动机却无法判断。华莱士所去的那个地方是个假地址。华莱士也受到了审讯,但伦敦的法院裁定他无罪。现在一些研究谋杀案的专家相信,谋杀华莱士夫人的人还活在世上,很可能依然住在伦敦。 墨尔本的神秘案件(1953) 1953年9月12日,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14岁的姑娘雪莉�6�1科林斯应邀去参加她的第一个成人晚会。邀请她的那个男孩和她约好晚上8时在里奇蒙车站见面,那里离墨尔本不远。但她没到那里。第二天早晨,有人在离墨尔本40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她全裸的尸体。她是被人用啤酒瓶砸死的,虽然她衣服的碎普遍地都是,但是并没有受到强奸的痕迹。这一案件的神秘之处在于:当母亲晚上7时将她送到汽车站直到第二天早晨发现她尸体的10个小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是个文静腼腆的姑娘,决不会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而在另一方面,当她和母亲告别前,曾经说过自己要去西里奇蒙车站见男朋友罗恩。而西里奇蒙车站和里奇蒙车站完全是两处地方,因此她有可能走错了地方。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要问,既然没有等到男朋友,她为什么不赶紧坐车回来呢? 泰晤士河裸体女尸案(1959—1965) 报纸将作案者称作“剥去尸体衣服的杰克”这一案件是1959年6月到1965年2月在伦敦发生的,死者全都是妓女,而且都是被扼住颈项窒息而死。持续不断地有人猜测说凶手是一个很出名的拳击手弗雷德�6�1米尔斯,他也恰恰是在谋杀中止后不久死去的。谋杀者显然是单独行动的,他驾驶着一辆大篷车,在伦敦市区兜来兜去。在其中一个案件中,警方曾追踪到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地方——在伦敦工业区的一个仓库里——但线索到此就中断了。负责这一案件的警长名叫约翰�6�1罗斯,他深信凶手在最后一次谋杀后已自杀身亡。他还曾暗示说,已经弄清了凶手的身份,但这一案件终究未能大白于天下。
英法联军入侵北京火烧圆明园所犯下的滔天大罪
清咸丰十年(1860)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于10月6日占据圆明园。中国守军寡不敌众,圆明园总管大臣文丰投福海自尽,住在园内的常嫔受惊身亡。英、法军队洗劫二天后,向城内开进。10月11日英军派出1200余名骑兵和一个步兵团,再次洗劫圆明园,英国全权代表詹姆士·布鲁斯以清政府曾将巴夏礼等囚于圆明园为借口,将焚毁圆明园列入议和先决条件。10月18日,3500名英军冲入圆明园,纵火焚烧圆明园,大火三日不灭,圆明园及附近的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及海淀镇均被烧成一片废墟,安佑宫中,近300名太监、宫女、工匠葬身火海。成为世界文明史上罕见的暴行。 火烧圆明园,这是人们说惯了的一个提法。其实,火烧圆明园的真正概念,不仅是火烧圆明园,而是火烧京西皇家三山五园。焚毁的范围远远比圆明园大得多。 这三山五园是:万寿山、玉泉山、香山三山,清漪园、圆明园、畅春园、静明园、静宜园五园。 历史上侵略军火烧圆明园曾有两次。第一次火烧圆明园是清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北京。英法联军到处烧杀抢掠、野蛮洗劫、焚毁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园内寺庙建筑也大多被毁于火。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本意是将其夷为平地,但是由于圆明园园子的面积太大,景点分散,而且水域辽阔,一些偏僻之处和水中景点幸免于难。据同治十二年(1873年)冬查勘,园内尚存有建筑13处。如,圆明园的蓬岛瑶台、藏舟坞,绮春园的大宫门、正觉寺等。 第二次火烧圆明园是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再次放火烧圆明园,使这里残存的13处皇家宫殿建筑又遭掠夺焚劫。 在文学作品中似乎把火烧圆明园的罪过,归咎于慈禧太后垂帘听政之无能。听起来好象也有一些道理,但并不确切。历史上的无数事实表明,一个贫穷落后、弱小的国家和民族,只能处于被压迫、被剥削、被凌辱、被掠夺的地位。火烧圆明园的历史则再次证明:国家贫穷、落后、软弱就要挨打。 现在,圆明园已辟为遗址公园,并正对遗址进行保护性维修,恢复山形水系、园林植被、桥涵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