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古代一个县太爷的真实收入有多少
- 2、我国古代的县太爷,到底是知县还是县令?
- 3、古代九品县令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 4、古代县太爷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
- 5、古代朝廷任命的最小的官是县令。那么县令下面的属官怎么选拔的?
- 6、山西平遥古城,曾是最有钱的古镇,却因为太穷,而“因祸得福”
中国古代一个县太爷的真实收入有多少
每个朝代的县太爷的收入也是不一样的。在唐朝贞观年间,一斗米五文钱(唐朝的一斗5.9公斤),一两银子是1000个铜钱,现在我国大米价钱大约1.75元一斤,算出来一两银子相当于4130元。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大米涨价为十文一斗,一两银子2065元。在宋代,钱币的制作特别混乱,有铜钱铁钱还有锡钱。在当时银子储量偏少,所以一两银子约值2000个铜钱,大米一石(宋代一石66公斤)300到600钱,一两银子大约买4斗到8斗,综合算出一两银子924元到1848元。在明朝的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买到大米二石(一石约94.4公斤),现在我国大米价钱大约1.75元一斤,算出明朝一两白银约660元。
清朝中期,外国大量的银两流入中国,导致银两价值变低,一两银子大约200元人民币的样子。根据宋代的宰相官职,每月300贯,也就是9万元,普通的县令每月15贯,折合人民币4500元。在宋代一个县令只管几千户人家,这个薪资也算可以。但是这只是工资,除此之外还有好多补助,有职钱,禄栗,厨料,增给,公用钱,职田等等的津贴,算下来当官还是有很多的油水。清朝一个县官按规定年俸是45两银子,外加20担俸米。这45两银子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年薪,即工资条上写的收入。如将俸米一并折成银子,年俸禄也只有白银60两左右。但清朝有一个招儿,叫养廉银。七品县令的的养廉银大概能有个400到2000两。是正式工资的7倍 到30倍的样子。
[img]我国古代的县太爷,到底是知县还是县令?
我国古代的县太爷,就是古代的县令,而不是知县。而至于古代的知县和县令,是有着区别的,知县和县令并不是相同的职位,他们各司其职。
一、对县令和知县的误解
相信在绝大多数朋友的眼中,中国古代的县令和知县是一个意思,就是一县之长的这个职务称谓。但其实,县令和知县是有所不同的。在现代,很多人都是对于县令和知县有着误解的。之所以造成这样子的误解,和现代对于古代的历史没有很好的还原有着不小的关系。像很多的古装电视剧,在这个电视剧叫县令,在另一个电视剧中同样的职位又被称为是知县,这就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县令和知县是一个职位这样的思维,从而使人们对这两个职位产生了误解。
二、知县和县令的区别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知县和县令是各司其职,有着不一样的职务的。从历史上看,“县令”这个职务是起源于春秋战国,在秦朝,经过了商鞅变法后,将多个乡合并成为一个县,在这个时期,县令是隶属于中央的。直到战国末年的时期,出现了郡县这两个级别,县就成为了郡的下属,这个制度一直都延续到了隋唐时期。而在这个时期又有一个小区别,如果县中户口不超过千户则称为县长,而超过了千户才称为县令。而到了宋朝,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发明了知县这一职位,宋朝的一县之长不在由地方上的官员担任,而是通过朝廷直接委派官员知县。赵匡胤这一举措就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县令和知县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区别是很大的,知县是又政府直派管治,而县令是地方管理者。
在古代封建社会的演变中,很多历史制度都发生演变,知县和县令的区别和产生也是由此而来的,经过这一番分析,相信大家对于知县和县令也不会再分不清楚了。
古代九品县令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古语有云:宁为县官,不为京官。因为县官是当地一把手,那么古代的县官权利有多大呢?
古装电视剧看多了,也就明白,大清年间的县太爷,就是县长。
自秦朝以来,直至当今,铁打营盘流水兵,县里衙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县有自己的政府,自己的财政,自己的商务,自己的法院,自己的警察,俨然国家似一样,那时候没有党这个组织,没有县委书记的设置,那县太爷,坐享一县君主之尊。
由于古代既不需要经济开发、环境保护,也没有所谓的妇联科联残联需要打理照顾,因此县官职责很简单,就是坐堂审案、征收钱粮以及劝课农桑,也就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院长、税务局长和农业局长。
坐堂审案
在古代,立案是很简单的,也不收什么立案费。告状人只需到衙门口击鼓鸣冤,只要不是深更半夜,县太爷一般听到鼓声都会立即升堂审理的。对于简单的案子大都会当堂出判,案情复杂的,则往往需要县太爷亲自调查取证。同现在一样,古代的案件也分为民事、刑事两种,在刑事案件审理当中,县官只能判人以笞、杖等打板子之轻刑,而对于服劳役之上的徒、流、死等重刑,县官就没有判决的权力了,只能逐级上报。
征收钱粮
这是县太爷的另一项主要工作。好在那时候,征多少、怎么征,都是由朝廷说了算,县太爷只需照章办事,搬出全县各村的土地、户口花名册子,把任务分解给下面的里、保长,再由衙役督促按时缴纳就行了。
因为历年征收基本上都是定数,所以县太爷几乎没有截留和加码的空间,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过路财神。除了农业税外,当时的工商税是微乎其微的,试想在一个只有几千人的小县城,能够养活几家成气候的店面、铺子?更何况朝廷对于那些担担、提篮的小本生意是予以免税的。
劝课农桑
其实对大部分县太爷来说,只是象征性工作,就连皇帝老儿每年开春都要到先农坛“亲耕”一下他的一亩三分地,对于以农业立国的古代中国来说,县太爷着实也应该关心一下农业生产问题。不过在耕作技术上千年一成不变的前提下,农民比县太爷更懂得怎样种田,县官的劝课只是作作样子、走走过场罢了。
除上述所说之外,县太爷还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要作,比如兴修水利、赈灾放粮等,不过这些临时性的工作往往是朝廷直接拨款派人下来,县官只是给人家打打下手而已。
与今天的县官相比,古代县太爷最缺的是人权、财权和物权。
关于人权:古代县衙门的一众人马,都是由上级直接任命,严格意义上说,县丞、主簿、典史等并不是县太爷的属官,而是由上级任命的,跟县令是同事关系,县令对其升迁去留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县令大爷没有了人事任免权,其权力的大小可想而知。
关于财权,古代县令只管征收钱粮,县级衙门没有独立的财政部门,一切的开销都是由朝廷按人头下拨,知县月俸多少、县丞月俸多少、衙役月俸多少,所有的经费都有定数,县令大爷想要从中克扣,并非是简单之事。
关于物权:财权是物权的基础,没有了财权,物权也就无从谈起。在古代,县里最大的公物就非那座衙门莫属了,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县太爷一是不敢、二是没钱随意修善他的官署。没有了大的开支,贪污受贿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一个个衣着鲜活的县太爷身处已经数百年、摇摇欲坠的老房内办公是常有的事。“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不修衙、客不修店”乃成为古训。
比如说,古代县官所穿官服、所乘轿子,都是按照规定配给的,不敢越雷池一步。
古代县太爷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
平遥县衙按照封建社会多年形成的惯例,官府必位于城的正中轴线上,北京的紫禁城就位于老北京城的正中子午线上,山西巡抚衙门(现省人民政府址)也位于旧太原城的正中线上。大约因为皇帝贵为天之骄子,替天行道,理当居中。各地命官受“天子之命”,领一方水土,牧一方子民,官府位居正中,当仁不让。再者衙门居中庸之位置,乃公平断事之所也。
县衙大门外隔道相对原有一照壁,本系循民俗所建,所以照壁以南称为“照壁南街”。县衙大门外右侧有“申明亭”,原修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诏令全国各州、县修申明亭,凡民间婚姻、田产、地基、斗殴等纠纷,须先在申明亭由各里长调解,调解无效者方可具状击鼓。实际上申明亭就是一个民事调解处。申明亭的设立也是明朝初年对诉讼程序的一项改革,解决了千百年来县太爷被民事纠纷所困,无法脱身去整治、发展一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业的陋习。大门廊下架设登闻鼓,立于洪武初年,百姓可击鼓上闻,申诉冤屈。大门外东原有“彰瘅亭”一处,初建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现已恢复。是彰善瘅恶、端正社会道德风化之所。
县衙署大门以里,仪门以外,两厢为赋役房。据康熙四十六年(1707)《平遥县志》载,原为明万历十九年(1591),知县何其智在东侧修“寅宾馆”3间。万历四十八年(1620),知县杨廷谟在仪门外两旁修赋役房七间,应共计10间。光绪八年(1882)版《平遥县志》的“县治图”上,也绘着赋役房,每侧为5间。近年来县有关部门复修时竟错修为12间,东西两侧各6间。既不符合封建时代建房用奇数的礼制,又没有历史记载作为佐证,使游人一踏入衙署大门内,就心生疑问。这种不尊重历史文化内涵而单纯加速古迹景点复建的商业意识,只能遗患后世,贻笑大方。
赋役房,即县衙收取赋役钱粮的办事处。明清时期国家财政来源于向农民收取的田赋和丁银,田赋按农户拥有的土地以亩计收,丁银按人口计收。明清时期平遥城内分10个坊,农村分30个里、224个行政村、55个自然村。清康熙年间全县共有土地1016427亩,共有人口104822人,田赋折白银64177两,丁银7882两。多数农民只能交纳粮食,无法折交银两。
国家征收赋役钱粮集中在秋收以后,当时收交数额大,运输工具落后,只能肩挑、马驮、车推,为了尽快完成,县衙事先排定各坊里上交赋役的日期,集中在此办理。
赋役房以北,两侧各修小房一间,东为灶火,西为柴炭,供衙役人等自己烧水、做饭。
仪门即礼仪之门,建于明万历四十七(1619)年,是一座强化封建礼制的建筑物。按照封建社会儒教伦理,人的一切行为举止,都必须上下有别,贵*有等,不可乱礼逾制。在衙署中出入门庭也须遵循礼制。中门平时关闭,只在县太爷出巡、回衙、恭迎上宾、重大庆典时方才开启。平时走两侧便门,两侧便门东为“人门”,西为“鬼门”。一般人两门皆可出入,惟提审、押解犯人,必须走鬼门。
穿过仪门,就到达了大堂院。此处庭院宽敞,配有月台的大堂巍然高耸于正面。东西两庑各有房11间,统称“六部房”。初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六部房之名源于我国封建社会的“三省六部”制。即隋唐以来,在皇帝专制下的中央政权机构内,设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负责立法,尚书省负责行政,门下省负责监察。明清时期更突出了尚书省的职能,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正职称“尚书”,副职称“侍郎”。各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皇帝执掌不同方面的统治职权。使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井井有条。为适应这种完善而严格的行政程序,各省巡抚衙门、府、州、县衙,都按六部形式设置对应的办事机构,即“六部房”,也称“六房”。这种制度使封建统治明细化,提高了国家机器的专业化分工程度,增强了皇帝对统治机构的驾驭效率,使封建制度及形式发展至顶峰。
“六部房”按照“左文右武”的礼制,东边是吏、户、礼房,一般由县丞分管,西边是兵、刑、工房,由典史分管。清代中期后,县级“六房”已不再单设机构了,虽不成建制,但吏员对六房之事仍各有专司,衙署中的各种文札、档案、账簿、器物等,仍按部别分别存放保管。
六部各房在明清时期各有所司。
吏房 明清两代朝廷吏部负责官员的考核,办理官员的任免、升降、调派等手续。县衙的吏房则不同,主要职责有四:
其一是整理记录本县历任官吏的政绩和本县的特大事件,及时呈报上峰,当然是上天言好事了。同时,协助知县对本衙佐杂人员进行考核,奏销工食银等。
其二是调查登记在籍进士、举人、贡生等的家庭出身、品端德行、学识造诣等,上报府台,有的还可能转至督抚衙门、吏部衙门等,供叙用、候铨、即补官吏时参考,使各种人才能够引起朝廷的注意。
其三是调查本县人士在外为官的情况,以便载入史册,为本邑在外为官者出具给假、丁忧、服满复任等证明文书。同时也便于同其在乡近亲协调好关系,相互予以关照。
其四是承办捐纳官衔、封荫等事务。
户房 职责有四。
首先是稽核全县各里甲的土地、人口,分配及收缴田赋丁银。收缴的钱粮按照布政使或府台指令,大部分征解上交到指定地方。留存本县部分移交“钱粮库”(大堂左侧),由县丞管理,知县支配。
其次是负责本县常平仓、丰备仓等县直粮仓的藏贮调用。组织各乡里交*检查各村的社仓、义仓,管理集市,缉查私盐。
第三是保管朝廷钦定的度(尺、步弓)、量(升、斗)、衡(秤、戥)具标准件,管理社会经济贸易秩序。当时的秤是每市斤十六两制,早年的计算口诀为“一退六二五,二一二五……”等,就是用于十六两制秤的交易,即如果某物每斤的价格为一元,则每两合六分二厘五毫,二两是一角二分五厘。俗传旧秤每斤十六两象征十六星宿,即“南斗六郎,北斗七星,再加福、禄、寿三星”。经商者缺斤短两,就会自折其寿、其禄、其福,以此警示世人,倡导良好商德,也显示了古人的睿智。此等规制十分繁琐,解放后已改用十两制秤,现又改为公斤秤。但古版书籍及传统中医经典著作中,所用剂量仍是十六两制,切勿混淆。户房对收回的零散银两,上交前要熔铸为官银元宝,一般分五十两、十两两种,铸造模具户房保存,成色也由户房监制。然而明清两代铜钱币不得在县衙浇铸,由中央户部“宝泉局”统一浇铸,清康熙年间又特准各省设局铸造。
第四是根据知县指令,办理赈灾恤贫事宜。
礼房 主管礼制、庆典、科考等事宜。
第一是主持、组织全县的重大庆典、迎诏迎宾仪礼,组织文庙、武庙、城隍庙、邑厉坛、社稷坛等官祭仪式。组织乡饮酒礼、迎春神牛酒席等常规礼仪。
第二是安排“县试”的后勤工作。县试即童生考取秀才的考试,朝廷对各县派有教谕(正八品)、训导(从八品)等命官,专司教育科举。他们主管县试的命题、阅卷、录取。还主管县学及全县的社学、义学,监督教学情况,端正生员礼仪。礼房胥吏在这里仅听从他们调派而已。但学田学产归礼房掌管。
第三是联系生员参加府台复试、省城乡试,安排廪膳生员的廪粮、赴考费用。派人为中式生员家中赶送喜报,组织为公车会试举子的送行仪等等。
第四是随时在彰瘅亭张榜斥恶扬善,强化儒教礼制,引导社会风气,制定乡规民约等。为进士、举人、义士、孝廉、烈女、节妇等进行申报、树立旗杆、修建牌坊、镌刻碑铭等,以彰优笞劣。承办捐纳功名手续。
兵房 明清时代平遥没有常驻兵营,只在城西南40里的普洞关设有巡检司(后改铺兵司),由一名巡检(从九品)统领,有铺兵49名,均为本邑青壮年。他们守护关卡,盘查行人,维持社会治安。由兵房胥吏联系他们。偶有军队过往,也由兵房接洽。兵房还负责监造兵器并负责“武备库”(大堂西侧)的保卫工作。一旦政局不稳,县衙奉命办团练,也由兵房承办具体事务。“三班衙役”的管理操练、选送武举人员,也属兵房负责。
刑房 刑房不是对犯人行刑之房,其主要职责有:
第一,负责审案文书的记录,负责整理归档,为知县查找国家刑典中的适用条款。根据县太爷指令,书写对有关人犯的拘传、查抄、起赃、传唤证人、封产、判决书等有关文札,以及大案初审的上报案宗。
第二,管理监狱(重狱、轻狱、女狱),监造并保管刑具、戒具。
第三,誊写朝廷新颁的法令、禁令及上司下达的通缉令等,张贴于城门、市井、交通要卡,晓谕百姓。
第四,组织医学值司人员为人犯诊断,核实伤情病情。率领仵作(法医)验尸取证。
工房 主要职责为组织维修衙署、城池、官祀之庙宇坛台,修造官立牌坊,监修重大水利、桥梁、关隘工程。承办官银元宝浇铸,打造兵器、刑器。派员带领民工赴上级指定的重大工程工地完成劳役。
六房的职能基本上概括了明清时期知县的主要职责。以往不少人常常有一种错觉,认为封建社会知县的职责只是审案断狱而已,其实知县职责大致可以归纳为10条:管理田丁,征收税赋,劝导农桑,兴修水利,维护礼制,兴学育人,审案断狱,赈灾恤贫,维持治安,镇压反叛。《清史稿·职官三·县》载知县之职责为“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看来要造福一方,当好忠君爱民的父母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大堂是知县办理公务的主要场所,在整个县衙署建筑中,规模最大,上限最高,是衙署的中心和主题建筑。堂前配有月台,象征着皇权的高贵,威仪万千。
平遥县衙大堂为五楹厅堂,中间三楹为公堂,正中后方屏风上绘山水朝阳图,屏前为官台,上方有官阁,也称“暖阁”。阁上方悬有匾额,书“明镜高悬”。该匾之语,似为历代官阁之通用语。“明镜高悬”之典故,首见于《西京杂记》(汉刘歆撰)卷三:“高祖初入咸阳宫,周行库府,金玉珍宝,不可称言。其尤惊异者……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碍。人有疾病在内,掩心而照之,则知痛之所在。又有女子邪心,则胆张心动。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后人则以“明镜高悬”比喻官吏执法严明,判案公正,或办事明察秋毫,公平无私。官台是权威的象征。延续至今的开会时所设的主席台,似也有此内涵。座谈会则不设主席台,以示人人平等,可畅听欲言。类似习俗,盖出于此。
官台上设案,上置“文房四宝”、火签筒、惊堂木,官印盒置于右侧。当日知县升堂端坐,正好是升起朝阳的位置,表示日丽中天,王法公允。观者对古人之设计构思,不禁油然而生钦佩之情。
大堂内陈列着七品正堂的部分仪仗,也称“执事”。按照清代规定“知县,青旗四,蓝伞一,青扇一,桐棍、皮槊各二,肃静牌二”。(《清史稿·舆服志四》)知县仪仗没有“回避”牌,因为封建社会的县衙,就是最基层的政权机构,知县的职责便是处理本邑各种事务,无回避百姓之理由,知县应“与小民朝夕相处,勿使隔绝不通也”。(丁日昌《牧令辑要》第七卷)知府以上官吏,一般不直接受理民事,出巡时才有资格用“回避”牌。
大堂内东西两侧分别为“钱粮库”和“武备库”。
大堂外东侧是“赞政亭”。赞者参也,赞政亭也即参政之所。知县常在这里接待各里坊耆老、乡绅等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和告老还乡的官员等,以示“体恤民情”,实则为官吏同地方势力结盟之所。但清代不准未仕之有功名者过问政事。清顺治九年(1652)诏曰:“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大堂外西侧是“銮驾库”。銮驾是皇帝仪仗的别称,区区县衙,何来銮驾?查明洪武年间“迎接诏赦仪”规定:“凡遣使开读诏赦,本处官具龙亭、仪仗、鼓乐出郭迎。”(《明史·卷五十六》)因此各府、州、县都要准备迎接和导引“圣诏”的龙亭和仪仗。而这种仪仗即仿制皇宫之銮驾。平时不用,存放于銮驾库。清代仍沿用这种礼制。“銮驾库”之设置,当源于此。
大堂背后之二堂,自成四合院落,且同后面内宅相通,所以二堂院门也称宅门。看门差役称“门禁”,也叫“门子”。门子日夜值守,闲人免进,有事求见大老爷,须烦门子通禀。清代门子年俸银六两,但许多来访者为求方便,常赏其小费,这个职务当然是肥缺了。现代人讲“走门子”一词,恐出于此。
知县除每日上午辰时(九时左右)升大堂署理公务外,其余时间主要在二堂办公,处理日常公务,个别召见下属,秘密询问案件,会见来客等,所以这里没有大堂那种森严的气氛。引人注目的是二堂后墙东侧的一块“除暴安良”匾额,是清光绪八年(1882)邑人王希闵送给时任知县锡良的。此匾为原物,一直藏在二堂顶棚内,近年翻修二堂屋顶时才发现。这里有一段故事:锡良字清弼,蒙古镶蓝旗进士,光绪六年(1880)任平遥县知县,光绪八年(1882)调任阳曲县知县,同知衔。后因屡有政绩,升迁京官,光绪二十六年(1900)闰八月由湖南布政使升任山西巡抚。光绪七年(1881)冬,平遥县落邑村古董商人王希闵,在走村串户收买古董时,收到一副“铜”象棋,实际是纯黄金制作的,可谓一夜暴富。村中几名无赖听到风声,夜入王宅蒙面抢劫,未能得手。留下匿名信一封,威胁其交出象棋,否则将招来灭门之祸。
王希闵急奔县衙告状后,锡良派人微服私访,反复查证分析,并派人蹲守,终于将这帮恶徒擒获,并审出他们以往犯下的累累罪行,对他们课以重刑,百姓无不拍手称快。王希闵更是感动不已,于光绪八年(1882)正月县衙开印后恭送此匾。
东侧墙上悬挂的“张仲遗风”匾,也是原物。是民国初年百姓赠给县知事(县长)吴洁己的。
二堂内东西耳房分别为“简房”、“招房”。
“简房”为县丞的办公处所。县丞为知县之助手,正八品。室内现陈列清代县衙作息制度,知县丁忧、俸满、封印制度。旧时父母亡故,子女需回家守孝三年(实为二十七个月),称做“丁忧”。为官者若遇父母亡故之事,需申报吏部开缺,居丧期满后,吏部将视情况而重新安排工作。汉民族之儒礼以孝为本(百善孝为先),所以丁忧期间连科考都不准参加,否则治罪。如子女身为武职,遇有紧急军情,或国难当头,或皇帝诏准,方得以“忠孝不能两全”而遥拜致祭。这里充分体现了封建社会中,汉民族儒教礼制对人们道德行为的规范。
“俸满”即指明清时代官吏任职满一定年限,则依例升调的制度。《清会典·吏部七·文选清吏司四》:“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未俸满者不入俸深班推升。”
“封印”即知县每年春节前后有一个月的休假,届时,需停办公事而封印,封印日期由朝廷钦定。《清稗类钞·十二月封印》:“京师大小官署,例于每年十二月之十九、二十、二十一,三日之内,由钦天监选择吉期吉时,照例封印,颁示天下,一体遵行。”
二堂内西耳房为“招房”,旧时为典史的办公场所。明清时代的典史无官品,即“未入流”。“掌稽检狱囚。无丞、簿,兼领其事”。(《清史稿·职官三》)典史职品虽小,但一般都由地方上之“闻人”充任。俗称衙门中的“四爷”(排在知县、丞、主簿之后)。有时知县外出或在封印期间,则由典史代行职权。清代已不设主簿,使典史的权力更加膨胀。有一首《十字令》,专门描写典史之虎威:
一命之荣称得,二片板子拖得。
三十俸银领得,四乡地保传得。
五下嘴巴打得,六角文书发得。
七品堂官靠得,八字衙门开得。
九品补服借得,十分高兴不得。
典史出身杂流,常易专权,清代科举出身的知县对其提防甚紧,宁可信任师爷、书吏,不敢倚重典史。
“招房”现今向人们展示、介绍了清代的“养廉银”制度。清初官吏薪俸低微,难以维持生计。一品大员年俸银180两,正七品知县年俸银才45两。以权谋私、挪借公款之弊难以根治。雍正二年(1724),雍正皇帝批准山西巡抚诺敏的奏请,把全国各地官府“火耗银”,全部收归国库,按官品补贴发给,以资养廉,故称“养廉银”。不在任就没有了,相当于当今的“职务补贴”。正七品知县养廉银每年为400两~2000两。根据县邑大小、赋税总额等拉开档次。官居边塞或不开化地区(少数民族居住区)者从优,也算一种激励机制吧。
二堂外两旁,分别是“钱谷师爷”房和“刑名师爷”房。
“师爷”既非官也非吏,是清代官僚制度产生的一种特殊名目,实为长官的“幕友”,类似春秋战国时期的“门人”、“食客”。清代从督抚衙门到州县官署,无处不有。他们有着比官吏更为显赫的声望和地位。他们没有正式的行政职务,但实际上掌管着衙门中案件的审判。县太爷称他们为“西宾”,他们尊县太爷为“东翁”、“东家”。吏役、百姓尊县太爷为老爷,尊称这些幕友为“师爷”。
穿过二堂即为内宅,内宅是明清时期知县的生活区,正房五楹,中间三楹为客厅,两侧套间各一楹,为书斋及卧室。客厅中正面悬挂匾额,上书“慎勉堂”,落款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知县杨廷谟。其实这个堂名是布展者无视历史的编造。清光绪八年(1882)《平遥县志》中,载有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杨廷谟为修县志所作的《重修平遥县志序》,文中结尾落款是“万历四十八年(1620)岁在庚申孟秋吉旦。敕授文林郎知平遥县事上谷杨廷谟沐手谨书于忠爱堂中”。杨廷谟当时的书斋称“忠爱堂”,即忠君爱民之意,符合封建社会为官者之铭。其实布展者当时若能稍微注意一下历史考证,就不会出此笑话了。
据《清稗类钞》云,明清两代,知县一律易地为官,不得携带家眷。至清乾隆年间,皇帝才诏令此规可破。因此以往知县五百里外易地为官,知府以上需到千里之外,就连教谕、训导也不得在本“府”境内任职。家眷也一般不得到任所探视,加之社会观念封闭,知县在处理公务之余,只能在这块小天地里看书、做文、吟诗、抚琴,生活单调枯燥,难享天伦之乐。不像当今之易地为官,每周五回府,周一上任,甚至每日驱车回家,早出晚归,充分发挥了现代化交通工具的优势,体会不到封建时代易地为官者的苦衷。
内宅的东、西房为客房,有上峰莅临或同窗同科谊友来访,可做留宿之所。但上级送公文的信使,则只能送至二堂,不得步入内宅,更不能留宿内宅,只能在“寅宾馆”或“公馆”食宿,这大概也是一种等级制度吧。
平遥县衙中轴线上的最后一座建筑是“大仙楼”,上面供奉着守印大仙,即狐仙。清代官衙奉狐仙为守印大仙,不知何故。守印大仙木主为红底金字加云饰牌,带须弥座,外置神龛。
大仙楼是平遥县衙中仅存的原建筑物,故而地势偏低。原名观云楼,即知县每日茶余饭后观察四乡天气云晴之所,反映了古代平遥农业在封建经济中的地位。清代改称大仙楼。
县衙中轴线建筑,除仪门内至大堂的石牌坊外,尽管复建时出现了一些有悖于历史的错误,但基本上都重建起来了,重建历史遗址是很难不出错误的。根据旧县志图示,西侧还有牢狱、督捕厅、洪善驿、马王庙等尚未重修。东侧的土地祠、酂侯庙、粮厅、花厅、壮班房等已重修完毕,并向游人开放。
“壮班房”以及大堂月台下原有的“差役房”(东西对称,现暂未复建),是县衙里“三班衙役”之住所。所谓“三班”即皂班、快班、壮班。虽然都是衙署之差役,但其分工不同。皂班即皂隶,主司站堂、报事、行杖等内职。清代平遥县衙皂隶编制为知县用皂隶16名,县丞用皂隶四名,典史属下皂隶4名,洪善驿皂隶2名,接递甲皂20名。每名皂隶年工食银一律6两。快班即捕快,也分步快和马快,负责缉捕人犯。清代平遥县署设捕快8名,年工食银及草料银共134.4两。壮班即民壮,每年由当地百姓中轮派青壮年担任,主要职责是维持地方治安及衙署内劳务。每人年工食银6两。
除此之外,明清两代平遥县衙还有狱卒、轿夫、灯夫、禁卒、伞扇夫、库子、斗级、仵作(法医)等杂役,工食银也是每人每年6两。
“三班衙役”和杂役,其地位比胥吏更低,除壮班为良民百姓派子弟轮流服役外,一律被社会视为*役,投充者多为当地市井无赖。清代规定差役不得与良民结婚,其子孙三代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更不得做官。所以许多家族规定子孙不准充当差役,否则要削其族籍,不准入祠入谱。
差役们工薪低,待遇差,更无“养廉银”之说。但他们凭着手中的“传票”、“铁链”为本钱,在缉捕人犯、堂上行杖、押解犯人、查赃、催科、验尸等执行公务时,可以到处敲诈勒索百姓。真是“权之所至,不在大小”。清朝的纪晓岚说:“在百姓眼里,差役只比天子差一等而已。”清方大湜在《平平言》中列举捕役八大害:“豢贼分肥,纵贼殃民,勒索事主,妄拿平民,私刑吊拷,私起赃物,侵剥盗贼。”捕役们常用“贼开花”的招数,即有盗案发生时,信口诬指些殷实人家为窝主,顺便拘押,逼迫他们出钱“洗贼名”。也有借“起赃”为名去翻箱倒柜,顺手牵羊,甚于盗贼。更有甚者,收盗贼为徒,三七分成。
通过对平遥县明清两代旧县衙的开发研究,可以看到封建社会里,县级政权机构是直接接触老百姓的,其统治得力与否,关系着整个天下的稳定。明清两代在县级行政统治方面已有了一整套完善的经验了。首先是加强了正印官的权力,尽管下面设有佐贰官,如县丞、教谕等,各有所司,但政权最后都要统归于知县。官、吏、役等的等级特别森严,不许混淆。其次是从千百年的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办事机构,“三班六房”各司其职,还可聘用幕友,以保证知县统治权的有效运用。对办事机构中的官吏之职责、招聘、任期、役满出路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第三是制订了完整的基层政权的法规条令。除《会典》、《则例》中的有关条款外,清朝政府还特别编修了《州县事宜》、《牧令书》等,是专门针对州官、县官的政书,对州县正印官进行约束规范,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清代县级行政组织,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阶段。
古代朝廷任命的最小的官是县令。那么县令下面的属官怎么选拔的?
古代最小的官不是县官,县官一般是7品,甚至有5品的县官,县官下面一般有同知(副县长),主簿(管理税收,行政的副县长),县丞(公安局长),典史,教谕,巡检,驿丞,以及士曹,法曹,税曹,刑曹等等,这些有品级的都是国家任命的,相当于现在的编制内人员。
牢头,捕快之类的,一般是就地招聘来的,属于长期合同工,不是编制内的了。明清时期,县官还有师爷,是县官花钱请来的秘书。
扩展资料:
县令。官名。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已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
秦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置令及职责。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秦、汉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
万户以下的称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汉以后放宽尺宽,所辖户数不及汉制十分之一。南朝县,户数一般很少,而《宋书·州郡志》所载,大多为令。后遂一律称令。
《隋书·百官志》只说陈五千户以上县令与五千户以下县令,不提县长。北齐县分九等,县官一律称令。
隋、唐因之,只以县的等第,分定县官品秩,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元为县尹。明、清以知县为正式官名。
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县知事;国民党统治时期称县长, 中共执政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县长是一个县的第二把手(仅次于中共县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县的中共县委副书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古代官位等级
百度百科-县令
山西平遥古城,曾是最有钱的古镇,却因为太穷,而“因祸得福”
在山西省晋中市的平遥县。有一座距今2800多年历史的古城,叫平遥古城。是保存至今最为完好的古城之一。据说这里曾有刘伯温留下的宝藏。
平遥古城的面积约有2.25平方公里,城墙周长有6163米,高12米,整个平遥古城就像一只缩着头保护自己的乌龟,也寓意着一座城保护城里的老百姓,乌龟的尾巴是北门,而四条腿也是四扇城门,所以平遥古城也被称为“龟城”。
平遥城里有四大街,八小街,从高处望下,72条小巷就像乌龟身上的纹路,也像是个庞大的八卦镇。神奇的是这里路路相通,四通八达。
在古城内有一个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古县衙“亲民堂”,民字中间多了一点,大概是要表达对老百姓要多亲民一点吧。走进这里,仿佛穿越到了古代县太爷升堂的感觉,县衙有三个门,一边叫死门,是给死囚犯走的,一个叫人门,给普通老百姓走的,中间的叫仪门。古县衙保持了原有的风貌,有讯杖,跪石,夹棍等,“帝制早废,县衙犹存。”相信当年的县太爷怎么也想不到如今的这里成了旅游景点,供人参观的地方。
在西大街上是曾经中国最时的金融街,这里有着中国第一家银行,叫日升昌,在以前没有票号之前,运银子都是要请镖局押送的,风险大,而且费用也高,这也让有心的商人看到了商机,于是在各地开办了日升昌票号,结果日升昌的出现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分号开遍了全国各地30余家,甚至后来还到了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并以汇通天下著称于世。
钱庄票号肯定有银库的,在这财富的中心处,有着地下银库,来取钱的人通过金井把现银提出来,就像现在的提款机一样,据说在地窖里还有一根刘伯温的神龙木,因为了有这根神龙木,平遥古城才能保持千年不衰。
除了金井,还有口万吉井,它的口径比较大,也密道相连,直通县衙,估计是当年不知哪位县太爷逃生的密道。
在整个古城的中轴线上,有座城隍庙,它坐北朝南,庙堂是中国道教庙宇的典型样式,有牌楼,山门,城隍殿,游廊,厢房等层层叠进,让人感觉这里即有寺庙的特色,又有官司宅的风格,特别是屋顶上的琉璃,是清代原件,经历了百年风雨,依然色泽如初整个庙宇气势宏伟,景致非常精致。
在平遥古城里有三宝,用夯土筑就而成的古城墙便是其一宝,从明朝扩建至今,经过600多年的风霜,依然雄风不减,城墙约有6公里,3000个垛口,72座敌楼。在东南角还修建了“魁星阁”,这在古代人心中象征着文运昌盛,”魁星点斗,独占鳌头“的韵味。
第二宝是镇国寺,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的彩塑,雕刻等艺术都是珍品。
而第三宝是双林寺,寺里有2000多尊元代到明代的彩色泥塑,被称为“彩塑艺术宝库。
当然,在平遥古城里,有很多宝藏,若大的古城,并非我这三言两语能够表达清楚的。而这个曾经最有钱的一个地方,也许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平遥古城能够完整的保留至今,是因为“太穷了”。在上世纪50年代,这里的经济发展变的缓慢,当地政府穷的没有钱盖房子修马路,所以古城基本上没有受到太大的破坏,这应该算是因祸得福吧,如今这里成了AAAAA级的旅游景区,成了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古城的一砖一瓦都是如此的厚重,仿佛是要向世人倾诉它曾经经历过的风霜,古城把秘密留在了时光里,而你是它等待已久的探秘者,走近它,了解它,感受它,最后分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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