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是
- 2、我国古代最早的法律是什么?
- 3、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 4、我国现存最古老,保存最完整的法律文献
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是
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法典是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又称《故唐律疏议》,是由唐代长孙无答祥忌、李绩等编纂的一部法典。是唐朝刑律以及其疏注的合编。该书是一部对永徽律的官方法律解释。全书共三十卷,由厩库、杂律、断狱等组成,讲述了户籍、土地、婚姻家庭、赋役等法律解释。《唐律疏议》是中国传世的第一部完整的法典,也是研究唐代历史以及东亚古代法制的必读书。
颁行信息: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清仔搏法典。高宗永徽二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
唐律疏议编撰历程:
唐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高祖于武德元年(618年)六月诏废隋《大业律》,暂用隋《开皇律》。同年十一月颁布五十三条新格,对隋《开皇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同时命令尚书仆射裴寂等人,以《开皇律》为基础,更撰新律。至武德七年三月编成,四月颁下施行,此即为《武德律》。
贞观元年三月,唐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以“宽简”、“平允”和“画一”为原则,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637年)正月颁行,是戚启为《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有所减轻,律条也比较完备。《贞观律》改变了“一准开皇之旧”的面貌,确立了独立的风格和体系,是《唐律》的奠基。
[img]我国古代最早的法律是什么?
我国古代最早的法律是什么?
我国古代最早的法律是《周礼·秋宫·司刑》。
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周礼·秋宫·司刑》注:“夏刑大辟二百,膑刑三百,宫刑五百,劓刑各千。”中国古代的刑与法含义相同,刑罚的出现,标志着夏代法律制度已经产生。
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起源与“礼”“刑”之间的磨胡庆关系,即“刑起于兵,法源于礼”。
1,刑起于兵:一方面,“师出以律”,中国古代最初的刑起源于军事战争,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中产生的军法。另一方面,“兵狱同制”。军事战争需要及时处置敌人、俘虏做判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某些军法同时就是定罪量刑的刑法。
2,法源于礼:礼产生于祭祀,在祭祀过程中,仪式得到强化和系统化,随着阶级的分化,祭祀的仪式等级不同而不同,此时“礼”成为等级的标志。随着阶级的划分,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他们借助政治势力手段将“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 至此,“礼”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具有了法律的内涵,直至周公之礼,“礼”得到规范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总称。 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的最初表现形式主要以礼表现出来。
我国古代最早的辞书是什么
说文解字
中国最早的字典可算是《尔雅》,成书时期大约在汉朝之前,因为《尔雅》把字分类并作出解释,儒家学者把《尔雅》归类为训诂。
尔雅》的字是按意义分类的,全书共十九章。
中国按字的形体及偏旁编排的第一部字典是《说文解字》
我国最早冠以字典名称的辞书是《康熙字典》
《尔雅》
我国古代最早的版画
木版画源于我国古代,是版画家族中最年长的,最有代表性的老祖母。
中国民间木版画的历史,同中国印刷术的发明和利用基本上是同步而行的,即便稍晚一点,也不会相差太远。在古代,纸、墨和毛笔的发明,给人们书写文字和图绘形象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成为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特别是纸的制造和普及,经过了五个世纪左右,随着文化传播的需要,又感到了一本瞎握一本的抄书和一张一张的绘图之缓慢,又进一步解决了木版刻印的工艺,可以大量复制了。中国的雕版印刷术,一般认为是发明于唐代或唐代之前,至唐代中时已很成熟。现存最古的印本书。卷子,是咸通九年(公元868年,印造的《金刚经》全卷长五米多,卷首刻有精美的扉画,系释迦牟尼佛说法图;卷末刻有"王阶为二亲敬造普施"的说明。这是宗教信仰借民间美术之形式的一个实例,也是刻书与刻画同步的明证。农业生产重视节气,而阴阳五行之说在古代直接联系着人们的活动,须要有大量的历书,所以印造历书便成为印刷术发明之后的一大功用。唐代乾符四年(公元877年)历书的发现,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唐末中和二年(公元822年)的历书残页,是成都民间私人印刷的。虽然在历书上不见刻印的图画,但与以后的"春牛图"、"九九消寒图"之类的出现,有直接的关系。
我国古代最早的辞书是?
《尔雅》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书,是中国古代的词典。《尔雅》也是儒家的经典之一,列入十三经之中。其中“尔”是近正的意思;“雅”是“雅言”,是某一时代官方规定的规范语言。“尔雅”就是使语言接近于官方规定的语言。 《尔雅》是后代考证古代词语的一部著作。
我国古代最早的园林形式是什么?
中国古典园林最早生成期是殷 周 秦 汉(公元前11世纪——公元221年),那时候主要以放养动物供帝王贵族狩猎游乐的苑囿形式出现。
历史上最早有记载的是商帝殷纣王所建的沙丘苑台和周文王所建的灵囿、灵台、灵沼。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曾在渭水之南作上林苑,苑中广建离宫,还在咸阳作长池,引渭水,筑土为蓬莱山,开创了人工堆山的记录。西汉时,汉武帝刘彻又在秦上林苑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建章宫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它是历史上第一座具有完整三座仙山的仙苑式皇家园林,开创了后世自然山水宫苑的先河,其“一池三山”的布局成为以后历代帝王营建宫苑的主要模式。同时期,私家园林也发展了起来,一些达官贵族富户相继在长安、洛阳两地广建宅地园。至此,园林体系已具雏形。
在魏晋南北朝 (公元220年——589年)时期,因为思想文化艺术上的重大变化,思想的解放促进了艺术领域的开拓,园林形式和内容也同时发生巨大的转变,形成皇家私家和寺观园林三大类型并行发展和略具雏形的园林体系。
隋唐 (公元589——960)时期是中国古典园林的全盛时期,皇家园林皇家气派完全确立,形成了大内御苑、行宫御苑和离宫御苑三大类别,私家园林艺术性又有所升华,开始追求诗画情趣,以诗入园因画成景已见端倪,同时兴起文人造园,而寺观园林进一步普及和世俗化,发挥了公共交往中心和郊野原始型旅游的功能。
而后的宋 元 明 清 (公元960——1911)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中国古典园林也日趋成熟,历经3000余年的中国传统造园艺术始终是一个自我封闭高度延续的发展过程,实现其日已经密细致的自我完善。中唐前处在该理论体系的架构阶段,尔后不断吸取诸家之长持续发展至清初雍正朝时终于瓜熟蒂落而臻于完全成熟的境地。然而,也因为自我封闭发展,一旦确立就不再有任何广度的拓展,此后的两百年间仅仅是在深度上的不断自我完善与强化,最终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而趋于瓦解的境地。
我国古代最早的园林形式是囿;
我国古代园林的发展史:
囿——中国园林的起始时期;
苑——中国园林的进一步发展时期;
园——中国园林的转变、成熟与精深时期;
囿:中国古代供帝王贵族进行狩猎、游乐的园林形式。通常选定地域后划出范围,或筑界垣。囿中草木鸟兽自然滋生繁育。《诗经·大雅》中记述了最早的周文王灵囿。秦汉以后,囿都建于宫苑中。
古典园林是汉族传统文化宝库的一支奇葩,它特色鲜明地折射出中国人的自然观和人生观。与西方园林艺术相比,古典园林突出地抒发了汉民族对于自然和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与热爱。
历史有记载的最早的法律是什么?
古巴比伦乌尔第三王朝时期, 乌尔纳木法典是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法典
迄今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完整保存下来的成文法典是汉谟拉比法典,同为古巴比伦时期。
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唐律疏议》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唐朝法律仔拆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初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制定《武德律》,于武德七年(624)颁行,是为唐律草创时期。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颁行,是为《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有所减轻,律条也比较完备,为《永徽律》所本,是《唐律》的奠基时期。永徽兄运元年(650)唐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李勋、于志宁等修《永徽律》,翌年颁行。《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二条)。其篇名及主要内容为:①《名例》,阐明唐律基本精神与立法意图、原则,相当于近代刑事法典的总则。其中规定五刑、十恶念尘枣、八议、自首、过失、累犯、共犯、时效、并合论罪、责任能力、对外国人犯罪的处理原则以及法律用语的解释等。②《卫禁》,是有关保卫皇室宫殿、庙、苑和州镇城戍、关津要塞与边防安全的法律规定。③《职制》,是关于官吏设置、失职、贪赃枉法、违犯礼制、毁损公物和交通驿传等方面的规定,类似近代刑法分则与行政法规。④《户婚》,是有关户籍、赋税、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类似近代民法分则、土地法、婚姻法以至户籍法、劳动法规。⑤《厩库》,是有关公私牲畜的养护、仓库管理、官物的保护和出纳之法,相当于近代行政法规和民事的赔偿规定。⑥《擅兴》,其前半部属于兵防,后半部属于工程,是有关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和兴建工程等方面的法律,类似近代兵役法、军事法规和工程建筑法规。⑦《贼盗》,类似近代刑法分则。“贼”指贼害,包括反逆、谋叛、杀害人命、掘墓残尸、造畜蛊毒等;“盗”谓盗劫,概括偷窃、强盗以及略诱、拐卖、赃物等。⑧《斗讼》,分斗与讼两部分,是关于斗殴、杀伤、保辜、诬告、教唆诉讼、设匿名书、违反诉讼程序等的处刑,相当于近代刑法分则和刑事诉讼法范围。⑨《诈伪》,规定对诈欺和伪造的惩处,相当于近代刑法分则的范围。⑩《杂律》,是拾遗补阙,将不能归纳于某一类的犯罪行为,汇成一篇,包括国忌作乐、私铸钱币、奸非、失火、赌博、借贷、雇佣契约、商品价格与质量、市场管理、堤防、水运、医疗事故、城市交通、公共危险等项。《捕亡》,是追捕逃亡罪犯及有关事项的法律。《断狱》,是关于审讯、判决、囚禁、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永徽三年,唐高宗又令长孙无忌等对《永徽律》的精神实质和律文逐条逐句进行疏证解释,以阐明律条文义,并通过问答形式,剖析内涵,说明疑义,撰成《律疏》三十卷,永徽四年颁行。《律疏》与《律》合为一体,统称《永徽律疏》(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明末清初始名为《唐律疏议》)。《律》和《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是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此后《律》文无甚改动,诸帝的增损、编纂多为“令”和“格”“式”,可谓《唐律》已基本定型。唐朝法典至今只有《唐律疏议》和《唐六典》传世,余均亡佚。
我国现存最古老,保存最完整的法律文献
是 《云梦秦简》
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
其中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记载的秦律的形式主要有:
律:自秦始皇、商鞅时更“法”为律。
令(制、诏):胡唯制是皇帝对某事的批定,这种“制”做为法律形式出现时称为“枯陵令”。
式:最早出现于秦国,主要指法律文书。程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代的执法人员没做戚行政管理制度。像竹简记载的“为吏之道”。
法律答问:法律解释。秦代的法律解释由国家设置的官吏统一进行,因此也具有法律效力。
廷行事:廷指官职即廷尉,廷尉是各级“法官”,事是判例廷行事,指可缓行的判决成例。
时至今日,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也仅是睡虎地云梦竹简所载的一千多枚竹简记录的秦朝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