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 2、中国官职从小到大排行是怎么排的?
- 3、国家官职级别排行
- 4、中国古代什么官最大?
- 5、我国最高行政长官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1
国家级正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国家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省部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正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2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3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img]中国官职从小到大排行是怎么排的?
(这是从大到小的排列啊,反过来就是从小到大啊!)
国家级正职:
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国家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省部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正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副职,大专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注*: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国家官职级别排行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国家监委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注:中央军委委员享受副国级待遇,但不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序列。
注: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正职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书记处书记及其他副国级干部兼任。
省部级正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正职(特殊副职)
国家监委副主任、监委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正职(特殊副职)
人民团体正职
正部级企事业单位正职
注:中共中央委员一般为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副省级城市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副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副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副职、副部级机关正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如国家烟草局局长)
人民团体副职
正部级企事业副职,副部级企业正职
副部级高校正职
注:中央候补委员和中纪委委员一般由省部级副职以上担任
厅局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地级市党委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下属司局室正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机构正职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副职,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下属司局室正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直属厅局室正职
副部级企事业副职,正厅级企业正职
省属高校正职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下属司局室副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机构副职,副省级城市党委直属机构正职
副省级城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下属司局室副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副职、副厅级单位正职
副厅级国有企事业正职,正厅级国有企事业副职
省属高校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地级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国有正县级企事业的正职
省属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县处级副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
国有正县级企事业的副职
乡科级正职: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职,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
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下属单位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事业的正职
乡科级副职: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地级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县级市、市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事业的副职
股所级正职(科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股所级干部正职。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股所级干部正职(如派出所所长)。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股所级干部正职(如镇民政所长)。
4.国有企业的股所级干部正职。
股所级副职(科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股所级干部副职。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股所级干部副职(如派出所副所长)。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股所级干部副职(如镇民政副所长)。
4.国有企业的股所级干部副职。
普通科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普通科员。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普通科员。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普通科员。
4.国有企业的普通科员。
办事员:
1.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的办事员。
2.各县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办事员。
3.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办事员。
4.国有企业的办事员。
注*: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股所级是科员编制,不是正式的行政级别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中国古代什么官最大?
中国古代最大的官是丞相。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历史:先秦时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朝才正式设置丞相。西汉也设丞相,至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这段时间有220年,是历史上丞相这一官职设置最久的时期。自哀帝至东汉建安十三年(208)这200余年间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复设并任丞相,但时间很短。三国和晋南北朝370年间,除蜀和东晋初年、北朝较短时间外,不设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时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亦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朝于中书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通过胡惟庸案)废丞相的1600年间,丞相的设置断断续续,作为官名的丞相在历史上存在时间并不长 。区别:宰相是中国古代对于辅佐君主并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官员的一种俗称,不是具体的官名 。需要注意的是: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职对应。
我国最高行政长官
我国最高的行政官职是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有以下职权: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 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