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事务所)

本文目录一览:

  • 1、世界上最著名的律师是谁
  • 2、律师界领军人物有谁
  • 3、克劳伦斯.丹诺

世界上最著名的律师是谁

美国有25位律师出身的总统,其中包括杰斐逊、林肯、奥巴马等中国人熟知的总统。

陈水扁也是律师出身。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推张思之老人家,四人帮的辩护律师。

美国历任总统出身的律师。

1. 约翰.亚当斯 1797年3月当选为第2任美国总统。1735年出生于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20岁时就获得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硕士学位,并成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律师。约翰?亚当斯素来热衷政治,他是美国独立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与华盛顿和杰弗逊一起,被誉为美国独立运动的“三杰”。

2. 托马斯.杰斐逊 1801年当选为美国第3任总统。1743年4月13日出生于沙德韦尔里。威廉?玛丽学院哲学系毕业后,跟随良师乔治?威勒学习法律,于1767年取得维吉尼亚州律师资格,进入殖民地议会。是美国独立革命运动的一位积极领导者和组织者,著名的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主张人权平等、言论、宗教和人身自由。他起草的《废止限嗣继承法规》,沉重打击了从英国带到美洲的封建主义残余。他起草了《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规》,并使这一法规在州议会获得通过,实现了政教分离。杰斐逊任总统期间,美国从法国人手中“购买”了路易斯安那地区,使美国领土扩大近一倍。

3. 詹姆士.麦迪逊 1809年当选为美国第4任总统。1751年3月16日出生于弗吉尼亚。1771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现在普林斯顿大学学习历史和政府的课程,法律读的很好,职业为律师。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他在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他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被誉为“宪法之父”。他的人权主张和三权分立学说迄今仍是美国宪法的指导原则,他说:“防止同一部门(机构)中不同权力逐步集中的最好的保证,就是给予每一部门的领导者,以必要的方式,包括个人晋升,来制肘其他部门……制造野心必须用来对付野心。”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所判决的案件中为数不多的最重要的案件之一,该案最终确立了司法审查作为一项宪法原则的地位。

4. 詹姆斯.门罗 1817年当选为美国第5任总统。1758年4月28日出出生于弗吉尼亚威斯特摩兰郡。门罗沉浮政界48年,先后当过律师、议员、驻外使节、州长、国务卿、陆军部长和总统以及州制宪会议主席等职。

5. 约翰.昆西.亚当斯 1825年当选为第6任总美国总统。1767年7月11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昆西,1756-1758年在伍斯特市普特南的法律事务所中学习法律,1758年由波士顿律师会授予律师资格,在波士顿做了一阵子律师。1765年亚当斯在《波士顿公报》上发表文章抨击《印花税法》,自此他便积极参与殖民地的政治。1802年任马萨诸塞州参议员时,由于他富有外交经验,被聘为哈佛学院修辞学和辩论学教授。

6. 安德鲁.杰克逊 1829年当选为第7任总美国总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出身的总统。1767年3月15日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交界地的一个新开拓的边远地区,少年时期住在西部边远地区,在那里度过了独立战争年代。13岁时就在军队里当通信员。17岁时,他决定学习法律,后来成为律师。但从一名边区律师起家,很快地在边疆简陋而混乱的法律界中建功。讼案大多是地权争执,或袭击与斗殴。他在法庭内的风度切合当时潮流;1795年,他因与对造律师于庭上相持不下,愤而决斗。1798年,他获聘为田纳西最高法院大法官。

7. 马丁.范布伦 1837年当选为第8任总美国总统。1782年12月5日出生于纽约州肯德胡克,祖籍荷兰。是第一位荷兰裔美国总统。14岁,他当了律师助手,后来成为县法官。曾任纽约州参议员、国会参议员、纽约州长、国务卿和副总统等职。任期内,美国和加拿大边界发生严重冲突,最后签订了《韦伯斯特—阿斯伯顿条约》。

8. 约翰.泰勒 1841年当选为第10任总美国总统。1790年3月29日出生。泰勒年轻时在威廉?玛丽学院攻读法律,职业为律师。多次入选弗吉尼亚议会。后任美国国会众议员、州长、国会参议员。任职期间,美国同中国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美望厦条约》,美国通过这一条约获得了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和最惠国待遇等特权。

9. 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 1845年当选为第11任美国总统。1795年11月2日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11岁时随家迁居田纳西州。20岁时,考入北卡罗来纳大学,成绩优异,极有辩才,有“讲坛上的拿破仑”之称。1818年大学毕业后他回到了田纳西州。1820年取得律师资格,成为一名年轻的律师,并且进入政界,效力于田纳西立法机关。曾任众议员14 年,并两次任议长。1839年任田纳西州州长。在任四年,通过对墨西哥战争扩大了美国版图,被誉为“最有效能的”总统。通过与哥伦比亚签订条约,解决了美国公民穿越巴拿马地峡的通行权问题。他主持制定了新的关税法,降低关税,促进了美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10. 米勒德.菲尔莫尔 1850年继任第13任美国总统。1800年1月7日出生于纽约州,他只受过最基本的教育,1823年靠自学成材,菲尔莫尔通过了律师考试,当上了律师。7年以后他把学到的法律实践于纽约的布法罗。在奴隶制问题上始终持妥协态度,1850年签署了对南方奴隶主妥协的法案。这一法案既为北方所不满,又未赢得南方的信任。

11. 富兰克林.皮尔斯 1853年当选为第14任美国总统。1804年11月23日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1820年考入鲍上因学院,毕业之后,继续留在鲍土因学院,改学法律。1827年被律师公会接纳,从此走上了政治生涯。先后任州议员、美国众议员和参议员。他是同情南方政治主张的北方人。1854年美国国会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允许该两州公开畜奴,引起了堪萨斯内战。他站在南方奴隶主的立场上,派兵镇压反对奴隶制的移民。

12.詹姆斯.布坎南 1857年当选为第15任美国总统,是唯一的一位没有结婚的总统。1791年4月23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从迪金森学院毕业后从事律师职业。后在州议会和美国众议院工作。1831年任驻俄公使。1834年当选参议员。1845年任国务卿。任期内南北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冲突步步升级,卸任后,内战爆发。

13.亚伯拉罕.林肯 1860年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1809年2月12日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为了维持家计,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木工和土地测绘员。由于抨击黑奴制,提出一些有利于公众事业的建议,1834年他被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1836年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后经过努力,加上他勤劳、俭朴、谦虚和诚恳的品格,成为一名著名律师,在日常工作中他不顾个人安全,每天挤出大量时间接见群众,听取申诉,尽力解决他们的问题。1862年林肯领导美国南北战争,颁布《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扭转了时局,废除了奴隶制,维护了国家统一,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障碍,促进了美国历史的发展。

14.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1877年当选为美国第19任总统。1822年10月4日出生于俄亥俄州,哈佛大学毕业后,开始律师生涯。南北战争时期,因军功屡次晋升,直至志愿军少将。战后开始政治生涯。曾两度当选国会议员,三度出任俄亥俄州州长,以“为人正直和办事有效率 ”著称。任内努力改善内战后国内状况,取得了 一些成就。他是第一个接见中国常驻使节的总统。

15.切斯特.艾伦.阿瑟 1881年就任美国第21任总统,是美国历届总统中资历最浅的一个。1830年10月5日出生,毕业于斯克内克塔迪的莱森姆学院。1854年,阿瑟获得律师资格。他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执政三年多,推行了一些“开明”政策,如废除了“分赃制度”,主持通过了有名的《文官改革法》,实施量才录用的文官制度,签署反对一夫多妻法案等。但他在党内威望不高,未能再次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任满后重操律师业务,不到两年即病逝。

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事务所)

16. 格罗佛.克利夫兰 美国第22、24任总统。1837年3月18日出生于新泽西州的贫穷牧师家庭,14岁被迫辍学,开始在杂货店打工养家。18岁时在纽约一个法律事物所谋得职位。他通过刻苦自学,在1859年22岁时取得律师资格,开始执业律师生涯,后成为有名的律师。1862年被委任为地方检察官,步入政界。1883年克利夫兰竞选州长成功,任内他坚决反对腐败,拒绝分肥制。由于政绩平平,被历史学家称为“虎头蛇尾”的总统。

17. 本杰明.哈里森 1889年当选为美国第23任总统。1833年8月20日出生于俄亥俄州,受到良好的教育,毕业于迈阿密大学,毕业后从事律师业。南北战争期间参加联邦军,获将军衔。1881年,他成为参议员。他是美国总统中首屈一指的演说家。任期内采取过一些重要的立法措施,如制定了防止社会动荡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任期期满之后,他谋求连任失败,返回印第安那州重操律师业。

18. 威廉.麦金莱 1897年当选为美国第25任总统。1843年1月29日出生于俄亥俄州,他18岁从军,以少校军衔退伍,先后当过律师、县检察官、众议员和州长。长相酷似拿破仑,因为他主张实行保护主义关税,人们称他是奉行“保护主义的拿破仑”。任期内他采取提高关税和稳定货币的政策,美国的经济有了很大起色,麦金莱从而获得“繁荣总统”的美名。他发动美西战争,夺取了西班牙属地古巴、波多黎各、菲律宾、关岛;吞并了夏威夷。他怂恿列强对中国实行“门户开放”政策,派兵参加了“八国联军”大肆掠夺中国。

19.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1909年当选为美国第27任总统。1857年9月15日出生于俄亥俄州的豪门家庭,他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在辛辛那提法学院研究了两年法律。1880年毕业并开始在俄亥俄州当律师。1887年任州高法院法官。1890—1892年任司法部副部长。1901年任菲律宾总督。任期内通过《佩恩—奥尔德里奇法案》,规定了美国建国以来的最高关税率,引起人民的强烈反对。在对外政策方面,塔夫脱提出“金元外交”,向外输出剩余资本,进行经济渗透,干涉别国内政,加强侵略拉美国家。卸任后母校耶鲁大学任法学教授、律师协会主席。沃伦?哈定当总统后,塔夫脱被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1930年从法官职位上退休。

20. 约翰.卡尔文.柯立芝 1923年继任美国第30任总统。1872年7月14日出生于佛蒙特州普利茅斯,1895年阿默斯特学院毕业后在马萨诸塞州做律师。1915年当选马萨诸塞州副州长。1918年当选为州长。任期内对经济活动采取不干涉的方针,主张“少管闲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用减轻税赋、保卫关税的政策间接管理经济,使国家呈现出没有危机、繁荣发展的景象。

21. 富兰克林. 德拉诺.罗斯福 美国历史上唯一蝉联四届的总统,任职长达12年。1882年1月30日出生于纽约海德公园,1896年,进入以培养政界人物为目标的格罗顿学校学习,1900年进入哈佛大学,攻读政治学、历史学和新闻学。1904年,罗斯福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907年毕业后进入纽约律师事务所当律师。为了渡过30年代的经济危机,任期内他制定了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政策,推进“新政”,以惊人的速度先后通过《紧急银行法》、《联邦紧急救济法》、《农业调整法》、《工业复兴法》、《田纳西河流域管理法》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领导美国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临终前,仍致力于创建联合国。罗斯福在国内和国际上很有名望。

22. 理查德.米尔豪斯.尼克松 1969年当选为美国第37任总统。1913年1月9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毕业于惠蒂尔学院和迪克大学。1934年获惠特尔学院学士学位。后进杜克大学专修法学,获法学士学位。1937年至1942年在加利福尼亚州惠特尔当律师。1942年至1946年在海军服役,复员后曾两次入选参议院。他30多岁就在美国政坛上崭露头角,从众议员、参议员、副总统,1960年、1964年两次竞选总统失败后,先后在洛杉矶和纽约从事律师工作。1969年最终登上总统的宝座。他一生坎坷不平,迭经危机,但一次又一次庆幸地渡过,8月因“水门事件”被迫辞去总统职务。他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在打开隔绝了20多年的美中关系上深得人心而名垂史册。

23. 杰拉尔德.鲁道夫.福特 1974年继任美国第38任总统。1913年7月14日出生于内布拉斯加州欧马哈,1935年密歇根大学毕业,1941年获耶鲁大学法学士学位,后又获密歇根州立大学、耶鲁大学等院校的法学博士学位,离校后在大瀑布城当律师。1942年至1946年在海军服役,退役后回大瀑布城重操律师业,任布肯-福特法律事务所律师至1949年。任职期间为人率直,注意联系公众,恢复了总统在民众心目的形象。

24. 比尔.克林顿 1993年当选为美国第42任总统。16岁时,作为全美优秀青少年代表赴首都华盛顿参观,受到当时美国总统肯尼迪的接见,从此,下决心“终身从政”。大学毕业后,赴英国牛津大学进修,回国后考入耶鲁大学法学院深造,获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开业当律师。32 岁时,当选为阿肯色州州长,是当时美国最年轻的州长。连任州长12年,政绩显著。当政8年,经济持续增长,财政赤字下降,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国际竞争力得到恢复。对外实行以促进经济繁荣、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主为三大支柱的外交政策。曾因裤链门事件而被吊销律师资格五年。

25. 巴拉克.奥巴马 2008年11月当选为美国第42任总统。1961年8月4日出生于美国夏威夷檀香山,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两人在就读夏威夷大学期间相识。由于父亲此后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奥巴马两岁多时,父母婚姻破裂。6岁时,奥巴马随母亲和继父前往印度尼西亚生活。4年后,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中学毕业后,他进入加利福尼亚州西方学院学习,后转入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1983年毕业。1985年,奥巴马来到芝加哥,从事社区工作。1988年,他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还成为院刊《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非洲裔负责人。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返回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1997—2004),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2004年,他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后引起广泛关注。同年11月,他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他在竞选中以“变革”为主题,强调结束伊拉克战争、实现能源自给、停止减税政策和普及医疗保险等,并承诺实现党派团结、在国际上重建同盟关系、恢复美国领导地位。

律师界领军人物有谁

张思之,1927年11月生于郑州,1957年成为北京律师界第一个“右派分子”,1979年“右派”问题

“改正”,旋即出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小组组长。1988年,创办并主编《律师》杂志。张思之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可法律界却尊他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被尊为中国律师界的荣耀和良心。1990年代初,张思之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政府”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

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后辞职成为专职律师。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克劳伦斯.丹诺

他是著名辩护律师,这话体现他对犯人的悲悯情怀和人道主义吧,毕竟犯人也是人,而且人犯罪的理由和环境有很多情况,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东西,比如是谁造成了犯罪?仅仅是因为犯人品行不断?就没有社会和家庭的因素等等。

克劳伦斯·丹诺是美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律师、演说家。他的律师生涯伴随着19世纪后期到本世纪初期社会发展过程中急剧动荡的历史阶段,因此集中体现了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轨迹。丹诺一生所参与辩护的众多法律案件涉及到劳工问题、种族问题、宗教问题、地域冲突问题等社会重大问题的各个方面,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他几十年的律师生涯中,他的辩护使一百多人免除了死亡的厄运,使成千上万的贫苦劳工得到了基本的生存保障,更使无数备受歧视压抑的黑人获得了勇气和尊严。他以自己的不懈努力使律师这一职业不再仅仅是一种谋生和段,而是成为改造社会、关注人类、宣扬爱心、救助弱者、追求自由、激扬美德的一项崇高的事业。

他1、不畏世俗与宗教的权威、敢于冲破传统的藩篱;

2、崇尚正义、嫉恶如仇;

3、悲天悯人、同情弱者;

4、博学多才、智慧过人;

5、采取实用的功利主义原则处世,不墨守成规,不教条主义;

6、为了理想和信念,不惜挑战公众。

正是基于上述同时代的正常人身上一般不能同时具备的美德,成就了丹诺一生中不平凡的辉煌事业,使得他最终修成正果,成为了美国律师界的一代宗师。

克莱伦斯·丹诺(Clarence Darrow),被后人誉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辩护律师,1857年(中国咸丰七年)生于美国俄亥俄州肯斯曼镇,1938年(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卒于芝加哥,享年81岁。值得一提的事,在他出生的前一年,美国另外一个雄心勃勃的民间律师林肯先生正式加入美国共和党。

丹诺虽然是一位杰出的大律师,但是据本人了解,其人在美国现代社会里却并非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这也无疑说明美国社会的杰出律师众多纷纭,许多人甚至成为了后来的美国总统和参议员,而丹诺先生只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但是,可能是由于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文化差异现象,丹诺在中国大陆的律师界却是一位耳熟能详的知名人物,事实上,丹诺的自传早在民国时代就已经在中国流传,胡适曾说:“这是一个最可敬的美国人的自传。” 正是得益于丹诺传记中文本在中国大陆多年来的成功发行,使得许多中国的律师,尤其刑事辩护律师知道了丹诺的名字和生平事迹。

客观的讲,丹诺作为一名优秀的出庭律师,其在司法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是十分突出的,在其律师生涯之中他成功地代理了许多起疑难复杂的案件,在50多年的法庭生涯中,丹诺以坚定的正义信念和执著的道德勇气,为美国社会的劳工领袖、无政府主义者、有色人种、进化论传播者、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刑事被告人出庭作过无数次精彩的辩护。其雄辩的措辞,激烈的场面、娴熟的技巧、跌宕曲折的辩护过程,赋予律师这一理性思维的法律职业以美国西部牛仔式的激情色彩,丹诺因而被美国媒体誉为律师界的“老狮子”,足见其法庭上的雄迈豪侠的气魄与才华横溢的激情四射,不仅震慑住了辩论对手,也征服了陪审团的内心世界,最终赢得了法官支持的法锤。

援引《丹诺自传》,丹诺代理过的经典案例主要包括:《洛杉矶时报》大楼爆炸案、煤矿罢工事件、娄伯和里波路谋杀案、著名的进化论法庭辩论等等名噪一时的经典案件。丹诺在代理上述案件中,发挥了其出色的辩护才能,发表了许多精彩绝伦的辩词,仅举一例就可以管中窥豹,对于丹诺在辩护之中富于哲理的思辨才华略知一二。丹诺在为一个少年嫌疑犯辩护时这样在法庭陈词:“为什么他们要杀死小波比· 弗兰克?尊敬的人们,我知道宇宙中的每一个原子的生命是捆绑在一起的。我知道把一块卵石扔到大海里,不会不影响每一滴海水。我知道每一个生命都和其他的生命无可避免地混合和编织在一起。我知道每一个有意识和无意识影响都会对每一个生命机体产生作用和反作用,没有人能安排宿命。我知道所有的生活由一系列无限的机会组成,有时结果是这样,有时是那样。我和其他人一样,都没有无穷的智慧来弄明白……为什么这个小男孩的生命要和30年前神经错乱死于德国的尼采联系在一起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确实是……”。

美国法官的语调不可谓不庄严,但语调都尽量平缓稳重自信而又多充满人情味,似乎满怀对罪犯的同情和怜悯,这似乎也正应了美国人文主义司法先驱克劳伦斯·丹诺先生的那句名言: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I could hate the sin, but never the sinner.)中国文化尤其是佛教里也有佛主宽恕和悲悯世间万物的传统(也同情人间罪人,甚至为了救快饿死的老虎,不惜以身饲虎)。欧美国家里受害者家属原谅和悲悯凶手及其家属的事也常有发生,刚开始我还以为他们是装装样子摆摆姿态而已,后来发现有些被凶案里被杀害人的亲属是很真诚地原谅和宽恕了凶手和凶手家人,而且越是知识家庭越这样,反倒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大老粗,往往不太原谅、宽容和怜悯那些加害他们罪犯。有人总以歪解孔夫子的那句话“以德报怨,何以报直”来说明不应该原谅罪犯,其实是不考虑语境地曲解加误解来解读先贤的那句话。

[img]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源均来自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genghao.net/sjzz/141025.html